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陽錫葉)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提出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力爭實現“到2030年,全省義務教育城鄉(xiāng)一體化發(fā)展的格局基本形成,85%左右的縣市區(qū)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認定,教育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育人水平邁入全國前列”的目標。
該《意見》從“全面發(fā)展素質教育”“強化課堂主陣地作用”“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深化關鍵領域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強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提出20條舉措。
湖南明確,將建立以公費師范生為主渠道的義務教育教師培養(yǎng)機制,不斷優(yōu)化教師隊伍學科、學歷、性別、職稱等結構。落實教師培訓經費,各級財政部門按照不低于當地教師工資總額的1.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推進中考改革,按國家規(guī)定實行中考省級統(tǒng)一命題,落實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優(yōu)化指標生錄取方式。加快數字校園建設,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qū)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運用,建設一批智慧教室、虛擬實驗室、虛擬教研室等,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和常態(tài)化應用。開展教師數字技術應用能力培訓,提高教師運用數字技術改進教育教學的意識和能力。將數字素養(yǎng)培育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和相關課外活動,不斷提升青少年數字素養(yǎng)。
湖南要求,各地要科學研判城鎮(zhèn)化進程、人口流動情況和學齡人口總體減少的趨勢,加大義務教育資源整合力度,優(yōu)化城鄉(xiāng)學校規(guī)劃布局,避免“邊建設、邊閑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支持教師正確行使教育懲戒權。統(tǒng)籌規(guī)范社會事務進校園和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等工作,嚴控面向中小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評比事項,原則上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工作。統(tǒng)籌規(guī)范各類專題教育“進校園”項目,未經當地教育部門同意并報當地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備案,任何單位不得到學校開展相關活動。需學校配合的專項工作,經批準后由教育部門做好統(tǒng)籌,不得隨意擴展工作內容、變更工作要求,不得隨意要求中小學校和教師定期報送有關信息。
湖南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辦好義務教育作為重中之重,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履行省級和市級政府統(tǒng)籌實施、縣級政府為主管理責任。黨政有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科學教育觀、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縣級黨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聽取1次義務教育工作匯報。要選優(yōu)配強教育部門領導干部,原則上縣級教育局局長應具有教育專業(yè)背景或教育工作經歷。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教育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指導學校做好黨建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納入黨政領導干部考核督查范圍,并將結果作為干部選任、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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