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特約通訊員 金浩田)近日,海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發(fā)揮退休教師作用助力基礎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根據《若干措施》,退休教師可全職重返課堂承擔教學任務,也可選擇彈性工作方式開展各類教研指導活動。
據悉,《若干措施》從搭建工作平臺、參與教育咨詢、參與督學督教、參與教學教研、參與教師培養(yǎng)、參與學生幫扶、參與校外管理、健全關工組織、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服務保障等十個方面,引導廣大退休教師繼續(xù)投身教育事業(yè),助力海南基礎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服務教育強國建設。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開展教育咨詢指導的各級退休專家團隊,成立省退休名校長名教師指導團,選聘優(yōu)秀退休校長和教師擔任各級教育督學等。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教師隊伍結構性缺編等情況,在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基礎上,引入省內外退休骨干教師,服務基層學校教學教研,幫助學校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研發(fā)實施校本課程。退休教師可全職重返課堂承擔教學任務,也可選擇彈性工作方式,開展聽課評課、上公開課示范課等教研指導活動。
《若干措施》指出,鼓勵優(yōu)秀退休校長、骨干教師參與名校長、名師工作室工作。探索將退休骨干教師引入教師培訓平臺,擔任教師繼續(xù)教育項目的講師或督導專家。學校成立退休教師志愿服務隊,結合退休教師特長,組織開展課后服務,參與學生安全教育、行為習慣養(yǎng)成、心理咨詢以及維護課外校外活動秩序、預防學生欺凌等工作。根據學校需要,支持文藝體育或非遺文化傳承等方面有特長的退休教師在校內設立工作室,為青少年學生提供課余指導。
《若干措施》要求,各市縣可根據實際設立退休教師服務項目,將項目實施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為工作開展提供經費保障。符合《海南省2023—2024學年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工作方案》要求的退休教師,可按規(guī)定享受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有關待遇。用人單位(學校)要充分考慮退休教師實際,做好服務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合理、適度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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