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9月24日訊(記者 陳欣然)記者從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獲悉,《市招委關于印發(fā)天津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補充方案的通知》于今日正式公布。
通知中所列出的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成績評定”政策,與天津市原有政策相比,主要有3點變化:一是2023年以后(含2023年)初中入學、學籍于七年級第二學期由外省市轉入天津市連續(xù)就讀并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體育與健康科目總分值為40分,平時成績分值為18分、統(tǒng)一測試成績分值為22分,其中,統(tǒng)一測試必測項目(一項)分值為8分,選測項目(兩項)每項分值為7分。二是持有天津市戶口,學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體育與健康科目總分值為22分,平時成績分值為0分,須參加天津市組織的統(tǒng)一測試,統(tǒng)一測試成績分值為22分,必測項目(一項)分值為8分,選測項目(兩項)每項分值為7分。三是對于持有天津市戶口,學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參加2024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實行過渡政策,在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結束前安排一次轉學,轉學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0日。
《中國教育報》2023年09月25日第2版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版權所有,未經(jīng)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thepoemro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