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僅事關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更關系到祖國的未來
日前,據媒體報道,近日針對某媒體平臺短視頻中存在違法信息等問題,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依法給予該媒體平臺警告處罰。經查,該媒體平臺存在對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發(fā)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及時處置,以及落實“青少年模式”不到位等情況,導致違法信息擴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公安機關責令其全面排查整改。
短視頻等媒體平臺因“青少年模式”落實不到位而遭到處罰的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流程不“走心”、實名認證流于形式等,也屢屢被媒體報道。這背后大多緣于平臺方想要收獲更多的利益,而對“青少年模式”進行“放水”,但這種做法卻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2023年12月發(fā)布的《第5次全國未成年人互聯(lián)網使用情況調查報告》顯示,2018至2022年,我國未成年人互聯(lián)網普及率從93.7%增長到97.2%;而且,“觸網”年齡越來越低,小學階段的未成年人互聯(lián)網普及率從89.5%提升至95.1%。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互聯(lián)網逐漸成為未成年人搜索信息、汲取知識、娛樂休閑的重要渠道,網絡時代信息繁雜,未成年人對于信息的把關和識別能力較為有限,因此需要為未成年人打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環(huán)境。落實“青少年模式”絕不是小事,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僅事關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更關系到祖國的未來。因此,預防低齡學生沉迷網絡、為“祖國的花朵”共同撐起一片清朗“網絡藍天”,是當下全社會必須面對,也必須答好的現(xiàn)實課題。
嚴格管理各大媒體平臺是首要任務。為了更好地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大監(jiān)管力度,以此推動青少年合理有序、有節(jié)制地上網,進一步降低其沉迷網絡風險。從2024年1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guī)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特點,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為監(jiān)護人履行監(jiān)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然而,還是有網絡公司出于營利目的,采取卸載、重裝APP等手段,繞過“青少年模式”的時間限制。重裝之后,“青少年模式”依舊存在,但可以繼續(xù)觀看幾十分鐘視頻。而通過不斷卸載、重裝,即可繞過時間限制,使“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如果這樣的“繞過”增多,后果不堪設想。因此,有必要對違反法規(guī)的平臺公司加以處罰,不給利用技術手段屏蔽“青少年模式”留下任何空間。
不僅如此,相關部門還要推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等網絡環(huán)境整治行動的開展,為未成年人營造積極向上、文明健康的網絡氛圍。貫徹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相關要求,督促各類互聯(lián)網平臺舉一反三,讓他們切實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有效防止違法信息傳播,堅決防范違法信息對未成年人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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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2024年11月27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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