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劉曉惠)日前,海南省??谑腥嗣裾颜接“l(fā)《??谑行\嚢踩芾碓囆修k法》。該辦法對海口市政府職能部門安全管理職責和安全管理聯(lián)動機制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對校車服務提供者從事校車服務工作申請、責任和條件進行了明確,并對保障校車安全的基礎設施條件進行了規(guī)范。該辦法將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該辦法指出,學校可以自主配備校車,用于接送本校學生。同時,依法設立的下列單位可以提供校車服務: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yè);??谑姓鷾蕪氖滦\嚪展ぷ鞯男\嚪仗峁﹩挝?。采用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
對于申請使用校車的學?;蛐\嚪仗峁┱撸?谑姓疀Q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批準書,由交警部門發(fā)放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記載本車的號牌號碼、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發(fā)牌單位、有效期限等信息。校車標牌分前后兩塊,分別放置于前擋風窗玻璃右下角和后擋風窗玻璃適當位置。
此外,該辦法明確,校車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低年級學生乘坐的校車,應當配備不少于1人的隨車照管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必須全程隨車照看乘車學生。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thepoemro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